常州市武进区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常州市武进区农村集体财产智慧监管平台
全文检索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2-12     浏览次数:     来源:
武政办发20159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和武进区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发〔2014131号)、武进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武进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的意见》(武政办发〔201448号)精神,现就全面推进全区农村产权交易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推进各镇(开发区、街道)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建立覆盖区镇两级的农村产权交易网络,形成职责明确、管理规范、功能完善、交易顺畅、公开高效的农村产权交易机制,20156月底前完成农村产权交易站平台搭建工作,7月份交易平台全面启动运行,2016年起全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项目全部进入平台交易。
二、明确交易范围
农村产权交易的范围主要包括镇(开发区、街道)、村、组三级所有的集体资产、资源产权等10大类交易项目,目前主要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四荒地使用权、养殖水面承包经营权 4个大类的项目交易。同时鼓励农村个人、民营企业在农村产权交易机构进行交易。
三、明确职责分工
区农村产权交易所负责交易项目包括:1.单宗资源类项目面积在100亩以上的村组集体(含农地股份合作社)产权交易项目;2.单宗资产类意向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上的村组集体产权交易项目;3.镇级集体资产资源交易项目。
各镇(开发区、街道)农村产权交易站负责交易项目包括:1.单宗资源类项目面积在100亩(含)以下的村组集体(含农地股份合作社)产权交易项目;2.单宗资产类项目意向交易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村组集体产权交易项目;3.农村个人、民营企业的产权交易项目;4.区农村产权交易所授权交易项目。
四、明确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20152-3月)。搭建领导班子,制订实施方案,做好场所安排、设施配置、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等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发动阶段(20154-6月)。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调查摸底和统计工作,建立交易项目数据库。农村产权交易站成立挂牌,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议,开展农村产权交易政策业务培训。
第三阶段:启动运行阶段(20157-12月)。按照分类运作、分批推进的要求,湖塘、郑陆、横山桥、洛阳、湟里5个区级试点镇交易项目实现应进尽进,其他镇(开发区、街道)选择3-5个行政村试点,探索运作办法,积累工作经验。2016年起全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项目全部进入平台交易,形成覆盖全区的区镇两级农村产权交易网络。
五、明确工作纪律
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监察、财政等部门要按照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信息通报和问责互动机制,并研究制定规范管理文件,对违反交易管理办法,规避交易行为、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依法查处。各镇(开发区、街道)监察、审计、农经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各类产权交易活动的监管,加大执纪问责的力度,促进交易活动公开、公平、阳光运行。
六、明确保障措施
各镇(开发区、街道)要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农村产权交易工作领导小组,抓紧制定建设方案和实施办法,统筹指导、协调农村产权交易各类事务,有力有序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要加强领导,强化监督,做好协调工作。区委农工办(区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农业局、财政局等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强化指导,积极组织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