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户有宜居,加快改善农民住房条件,雪堰镇雪东村深化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坚持以制度创新引领实践创新,在聚力开展农民自建区建设过程中,积极破解影响农民建房“土地与资金”两大要素配置保障堵点难点,率先在全区探索形成了“农转用”资金专户管理和宅基地有偿使用产权交易有效实践路径,并建立了相关典型案例,试点成果填补了我区宅基地改革两项制度空白。
“农转用”专户管理
制度试点
自去年以来,雪东村针对本集体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转用”相关资金管理问题,始终坚持集体土地集体共享的原则,重点围绕农民自建区新增建设用地“农转用”办理涉及占用土地的“对下补偿”费用缴纳、使用、监管环节,在镇级集体经济组织尚不完善的情况下,紧紧围绕村集体所有权行使这一主线,积极探索完善“农转用”资金管理制度机制,为服务农民自建区建设提供制度支撑。
主要做法:
一是开设村级集体“农转用”(只转不征)资金专户。针对该资金的特殊性和使用的专项性,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资源、资金的统一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向所在镇政府提出设立“农转用”申请,由镇党委政府召开会议形成同意开设专户的会议纪要,村集体持镇会议纪要在农业银行申请开设“雪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转用”(只转不征)临时资金专户,期限为2年。二是明确专户资金管理范围。该专户主要用于村集体根据农转用“对下补偿”资金测算要求,缴纳相关专项资金,根据最新“农转用”对下补偿部分缴费标准,按照6.9万元/亩标准缴费,共涉及“农转用”土地面积11.64亩,共计80.316万元。三是区农业农村局履行监管职能。该村集体“农转用”专户统一纳入省农村三资管理平台管理,相关费用进入专户后,由区农业农村局出具“农转用”缴费证明,作为资规部门办理“农转用”重要依据。四是完成对下补偿资金拨付结算工作。村集体对进入专户管理的“农转用”对下补偿资金,根据相关规定负责做好与涉及“农转用”组级农户补偿费结算工作,确保对下补偿足额拨付到位。对下补偿费用结算完成后,该临时账户限期关闭。
宅基地有偿使用产权
交易制度试点
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应进必进”制度,对宅基地改革中产生的有偿使用全新产权交易项目,要求农民自愿有偿使用宅基地缴纳的费用,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取,为加强有偿使用费收缴及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雪东村在全区率先开展宅基地有偿使用农村产权交易试点,将农民自建区宅基地有偿使用纳入全省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统一管理,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自愿、公开、透明的交易流程和管理制度,为全区开展宅基地有偿使用产权交易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制度样本。
主要做法:
对涉及宅基地有偿使用情况,按照不低于区定标准要求,结合农民自建区农户集中申请模式,参照单户单宗闲置宅基地流转交易文书模板,探索推行有偿使用“一宗分标”交易管理模式,减少村集体和农户同类事项重复填报流程。全面建立宅基地有偿使用流转交易“单宗分标、网上公告、底价统一、流程清晰、交易确认、成交签约、限期缴费”等全链条管理流程和制度,针对各标段(各农户)有偿使用宅基地面积差异性特点,进行分类分段设计标的底价,分别为有偿使用面积20平米,底价1000元/平米;20-40平米,底价1500元/平米;40-60平米,底价2000元/平米;60平米以上,底价3000元/平米,交易成交总价按分段累计价格计算,该宗交易项目共有21户农户自愿有偿使用宅基地,有偿使用面积累计1086平方米,村集体共收取有偿使用费173.8万元。按照交易流程,经镇农村产权交易资料审核后,已成功完成全区首例宅基地有偿使用产权交易,并形成典型案例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