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
常州市武进区农村集体财产智慧监管平台
全文检索   
徐惠民:建设新型合作农场 探索乡村振兴新路
发布时间:2020-08-26     浏览次数:     来源:江苏农村经济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是党的十九大的重大部署。近年来,南通市积极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针对人多地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基础条件不够完善的市情实际,围绕“谁来种地”“怎么种地”等问题,以整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基础,创造性地将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有机结合,探索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起领办、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入股、鼓励村干部和种田能手承包经营的新型合作农场,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南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辟了新路。目前,全市已有 220 个村建成新型合作农场,取得积极成效。一是推动了产业兴旺。新型合作农场全部种植稻麦优良品种,面积达 11.6 万亩,生产全程机械化、全面绿色化、药肥减量化、服务专业化,“互联网 + 农业”、农产品品牌打造、一二三产融合等多点发力,形成了示范效应。二是促进了强村富民。首批通过验收的 91 个新型合作农场增加村集体收入 253 万元,农民每年获得700 800 / 亩的土地租金、150 160 / 亩的入股分红、5000 8000 元的农场务工收入。如皋 29 个经济薄弱村通过新型合作农场实现 1 年一次性脱贫,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超过 50 万。三是密切了干群关系。村干部领头经营新型合作农场,与群众同生产、共劳动,有效解决了农户不愿种田、种田收益低、土地流转难等问题,拉近了干群距离,得到了群众普遍拥护。四是提升了党建质量。“支部 + 新型合作农场”“产业党支部”等党建新模式,培养了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提升了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夯实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打牢“田、社、人” 三个基础

发展新型合作农场,农田设施、土地集中流转和新型职业农民是关键支撑。

建好高标准农田。“十三五”以来,南通把整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程,抢抓被省确定为整市推进试点市的机遇 , 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标准、资金、管理”的“四个统一”,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产业融合、村庄环境整治、富民增收、耕地后备资源开发”的“四个结合”,探索形成“坚持标准、整合资金、整体推进、规模利用”“先流转后建设、先整治后配套”等模式和做法,被农业农村部向全国推广。4年共建成高标准农田198万亩,提前一年完成“十三五”目标,累计投入52亿元,亩均投入超过2500元,新增耕地6.5万亩,夯实了土地规模经营、发展新型合作农场的农田基础。

建好农地合作社。实践中,散户土地难以流转、经营收益难以保障,农民以土地入股,发展股份合作社的意愿强烈。南通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起、村干部牵头领办,农民自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经成员登记、股权确认、民主选举、工商登记等程序,依法成立农地专业合作社,赋予农民更加明晰的土地财产权,夯实了土地规模经营、发展新型合作农场的产权基础。目前,全市220个村成立了农地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民6.7万户,集中土地12万多亩,其中稻麦种植面积超过95%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针对现有新型职业农民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现状,南通优化培养模式,以现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村干部为重点,有计划地培育一批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夯实了土地规模经营、发展新型合作农场的人才基础。目前,220个村的合作社共有以村干部为主体的新型职业农民1000多人,全部具有新型职业农民资格,定期接受免费专业培训。

健全经营、分配、考核三项机制

发展新型合作农场,科学经营决定产出效益,合理分配决定生产效率,有效考核决定村党组织的工作力度。

健全多元经营机制。鼓励村农地专业合作社自主经营,提倡村干部参与新型合作农场经营管理,通过村组干部部分包干、聘请新型职业农民管理的方式,发展新型合作农场,形成了村干部集中管理、村组干部分片管理、招聘能人参与管理3种模式。220个新型合作农场,规模经营面积均在300亩以上,1000亩以上的13个,村干部集中管理88家、4.1万亩,村组干部分片管理39家、2.3万亩,招聘能人参与管理93家、5.7万亩。

健全收益分配机制。新型合作农场需要一个好的利益分配机制。南通对参与经营的相关人员采取定管理费、定产定量、定成本投入、定利润分成的办法,调动新型合作农场生产经营者积极性。土地流转费用纳入生产成本,直接支付给入股农户,保障农户土地财产收益。合作社可分配利润的20%提取为公积金、60%上缴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农业生产和发展公益事业,最后对入股农户进行分红,实现农场共建、利益共享。

健全实绩考核机制。将新型合作农场建设纳入全市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年度考核,实行月检查、季点评、年考核制度。各县(市)区将新型合作农场建设纳入年度目标任务管理和镇村干部考核范围,以考核指挥棒指引新型合作农场建设。

落实“财政、保险、金融” 三大补助

农业面对着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的双重风险,新型合作农场必须得到财政、保险、金融的支持保护。

落实财政奖补。实施新建农场和经营发展财政补助政策,对通过验收的新型合作农场,按照新增流转土地面积,市县一次性补助不少于200/亩。同时,按农场经营面积,市县每年每亩补助不少于200元。目前已向首批通过验收的91个村,拨付补贴资金2666.2万元,其中一次性补助1289.7万元,经营发展补助1376.5万元,有力调动了基层发展新型合作农场的积极性。

落实保险政策。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农民收益具有重要作用。南通将农场经营面积全部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畴,水稻、小麦分别按照最高保额1200/亩、800/亩提标承保,财政补助80%的保费。目前已补助220个新型合作农场保费696万元,保险稻麦种植面积11.6万亩,有效降低了农场经营风险。

落实金融支持。出台了财政贴息政策,利用省级担保平台提供信贷支持和担保服务,着力扩大贷款覆盖范围,提高贷款额度,降低综合融资成本。目前,有28家新型合作农场取得贷款995万元,财政贴息46.2万元,有力支持了农场发展。